以下是文章的摘要內容:
作者回顧了2004年「出版品分級管理辦法」之亂,當時的新聞局委託「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認定限制級標準,例如《庫洛魔法使》因有同性戀情節被列為限制級,《大逃殺》更被列為「踰越限制級」而下架,導致業者與民眾抗議。作者認為這與當前的網路中介法類似,預測政府會先面臨爭議、再交由傀儡組織認定違規,最後延後實施以應對抗爭。
另外,文章提到日本鳥取縣因十字弓傷人事件,修改《青少年健全育成相關條例》禁止網路販售十字弓,卻順便擴及到「不健全圖書」,導致亞馬遜等平台直接下架所有可能違規的書籍,包括科普書《Dr.STONE》,造成無差別影響。
最後,針對衛福部保護司擬制定虛擬兒色圖像的認定通則,作者提出反對,認為虛擬創作可作為真實兒少的「防波堤」,並以奧地利、丹麥等國自由開放虛擬兒色的案例反駁。
其他參考文章
東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相關條例
ref.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60873721.A.6ED.html
※ 引述《LouisLEE (屏東尼大木)》之銘言:
: 但是中介法在這方面的認定上,卻是放權給底下各部會自己去羅列、認定違法內容,
: 每個部會認定違法的內容都不相同,並且有上百條,
: 也就是說中介法的違法內容既沒有朝野間的共識、也沒有與民眾討論。
: 這不是說「只要我不違法,就沒事了」,因為連什麼是違法?他們也喬不攏。
你講到重點了
這邊我要來跟大家複習一下
以前我經歷過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簡稱出版品分級法)之亂
以前我就寫過不少抨擊這個管理辦法的文章 可以參考
https://disp.cc/b/ACG/aSfc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59437119.A.9BA.html
這個所謂「出版品分級法」當中爭議最大的
也就是如何認定「限制級」及「踰越限制級」
於是當時林佳龍管的新聞局
就另外委託了一個「剛好成立」的「民間組織」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
來請他們評審出版品 並要他們列出一份惡名昭彰的「禁書清單」
這個基金會的評鑑標準非常詭異
認為有同性戀情節就應該列為限制級 有性交情節就該列為踰越限制級(意即不許可出版)
於是鬧出了這個笑話
出版品分級爆反彈 網上6000人次連署 要求暫緩實施 2004/12/04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daily/20041204/21427378
有漫畫出租業者在分級說明會上,拿著小學生愛看的《庫洛魔法使》,詢問該列何級,
出版品評議基金會成員翻了翻後說:「應屬限制級,因有明顯的同性戀情節。」
———————————————————————-
聽到沒有 庫洛魔法使搞同性戀 是限制級啊
媽的放到現在 不知道多少百合作品要中槍了
而當時由田口雅之所畫的漫畫版大逃殺(台灣譯為「生存遊戲」)
就因為被列為踰越限制級而被迫下架 絕版至今
當然當時有不少群體抗議 就像是現在巴哈跟其他業者聯合聲明一樣
抗議分級! 萬人連署嗆新聞局 2004/12/09
https://news.tvbs.com.tw/life/464541
出版品分級不明確 業者怨言多 2004/12/07
https://news.cts.com.tw/cts/general/200412/200412070163174.html
當時執政者面對抗議的作法是 硬幹 延後個半年上架 你就該謝主龍恩了
台灣新聞局宣布:分級辦法7.1上路 2005年06月30日
http://www.gospelherald.com.hk/news/soc_376.htm
所以我個人是認為 到時中介法大概也不脫這個套路
大概就是面對爭議 表面上說他們會退讓
但實際上是交給形同傀儡的「民間組織」去認定違規
然後大概再意思一下說延後實施 來應對社會抗爭 等到風頭過了後就可以直接上架
大家還是作好心理準備迎接偉大的網路中介法吧
就如同當年的出版業界跟我一樣
—
「───問おう。貴方が、私のマスターか」
「ねこ型ロボット・ドラえもん、召喚に従い参上した。マスター、指示を」
「───これより我が四次元ポケットは貴方と共にあり、貴方の運命は私と共にある。
────ここに、契約は完了し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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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一進租書店 幾乎是所有的書都被貼了限制級 非常蠢
不過更蠢的是 就算貼了 警察還是可以抓你
嚴格來說 現在有描述性交場面的漫畫 全都在當年踰越限制級的規範下
所以當年像未來數位那樣直接代理H漫畫的狀況是不存在的
這個出版品分級辦法就是太蠢了 所以現在被逐漸無視了
不然依照這個分級辦法 柯南是要列限制級的 這個也沒落實啊
第 13 條
錄影節目帶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列為「限」級:
一、描述吸毒、販毒、搶劫、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情節細密,有誘發模仿之虞者。
佛地魔底下那掛食死人吧
推八卦
當年查禁所謂賭博電玩也是這樣
把一堆什麼快打旋風的機台當賭博電玩扣押回去 放在警局外淋雨
到最後不管你有罪無罪 機台都爛光了
當時一堆小本經營的電玩店就這樣被搞到家破人亡
然後社會大眾看了不明就裡 還覺得這才叫有魄力 會做事 我真的他媽噁心想吐
電玩法規現在還是很落後
現在台灣很多機台是不能進的
像是現在日本的FGO或艦娘那種機台是不能進的 似乎是因為有連線功能
然後又給所謂的大型電玩設下重重限制 只有超大型百貨商場可以擺
現在你在小賣店門口擺快打旋風機台還是會被抓 沒有什麼部分執行處理不佳
另外一方面又出新型的卡片型機台給小朋友玩
一樣是投幣電玩 格鬥電玩不行 卡片機台可以 你覺得這種垃圾法規有沒有問題?
當年沒在分這些的 就是看到電玩機台全抓
還有嚴格來說不是剩大型遊樂場 是除了湯姆熊外不再發電玩經營證照給業者
而百貨公司要擺電玩機台的限制也極為嚴苛
全棟樓地板面積要在一萬平方公尺以上 且營業額必須超過一億
等於就是實質上的消滅各類大型電玩
這些人會連賭博電玩跟大型機台都分不清嗎?
就是想找個理由剿滅大型機台騙家長選票而已
掃賭博電玩本來就該掃 但掃到其他就是不應該
不然你會覺得俄國人對付恐怖分子的方法是連國民一起打死很好嗎
※ 編輯: kid725 (112.105.154.20 臺灣), 08/19/2022 15:37:18
ref.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61738385.A.BB8.html
→ storyo11413: 例行性的拿ACG開刀阿,色暴力都先怪到ACG頭上要整治
其實這次是被掃到颱風尾
https://i.imgur.com/6HNpnjD.png
一開始有人買了十字弓傷人
政府決定查禁十字弓
又想到十字弓可以網路購買
因此決定把青少年健全條例修改成也禁止網路販售十字弓等有害武器
既然如此,就連不健全圖書也順便禁止網路販售
怕業者不聽話
因此再加一條違者重罰業者30萬
結果就跟原文說的
一般的科普書被查禁
結果亞瑪遜等全國網站收到鳥取政府通知
乾脆全網下架省得麻煩
作家與出版社求助無門
問政府說會議紀錄沒寫查禁原因
問亞瑪遜能不能改掛18禁重新上架也不能
只好公開這件事
試圖鬧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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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寫了我的陳情文版本,寫的比較簡短口語
中間有參考板友蒐集的資料
新聞: 衛福部保護司2/1日表示將於3月與專家討論,制定兒少性剝削法的子法,訂出虛擬
情色圖
像違法認定的通則。
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規定,兒童或少年性影像,或與性
相關且客觀上會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依法均禁止散布,且在圖畫部
分,法規並未載明是真人所畫,或人工智慧(AI)合成,意即一併列管;該法行之有年,
在民國106年法規修訂前,就有相關規定。
===對於虛擬情色圖的管理,本人強烈的提出反對===
理由如下:
===人的性癖與性慾是與生俱來的,不會因為管制而消失!!===
古代男女10歲就可結婚,因為兒色是人類基因的一部份!
但喜歡與去犯罪是兩回事!
男性不會因為看了男同志的創作而變成男同志,喜歡的人就是喜歡!
===管制了虛擬兒色,將導致真實兒童的受害!!===
性慾不會消失,會尋找出口,減少了供給,而需求不變,將讓”真實兒色的價值上升”
進行管制的國家,都受到了這股力量的反撲,
當購買真實兒色的需求上升,會讓犯罪者看到商機!
都是最近新聞:
戀童魔蘿莉塔快捷 直飛狂歡島 – 國際大事 – 中國時報 (chinatimes.com)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813000512-260119?chdtv
全美兒童性剝削案新高 1/31聽證會研議 (yahoo.com)
https://tw.news.yahoo.com/%E5%85%A8%E7%BE%8E%E5%85%92%E7%AB%A5%E6%80%A7%E5%89%
9D%E5%89%8A%E6%A1%88%E6%96%B0%E9%AB%98-1-31%E8%81%BD%E8%AD%89%E6%9C%83%E7%A0%
94%E8%AD%B0-061100864.html
馬來西亞兒童性犯罪呈上升趨勢,挑戰警方與社福機構人力資源 – The News Lens 關鍵
評論網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92468
「上萬個孩子遭性侵,年齡最小不到 1 歲」韓國色情網站的兒童性犯罪|性別力 Gender
Power (womany.net)
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21601
===許多低犯罪率的先進國家,對虛擬兒色採取開放態度!!===
奧地利、丹麥、芬蘭、德國、瑞典、西班牙,這些歐洲國家,只管制真人的兒童色情,並
未管制虛擬創作!
西班牙, 人均GDP > $49000, 人類發展係數 0.893, 極高
https://www.elmundo.es/espana/2015/06/21/5585c0b4e2704eff328b4584.html
丹麥, 人均GDP > $70000, 人類發展係數 0.948, 極高
http://tinyurl.com/bdh787wr
奧地利, 人均GDP > $58000, 人類發展係數 0.916, 極高
https://www.ris.bka.gv.at/Dokumente/Bundesnormen/NOR40194048/NOR40194048.html
◎法條內容皆指為「真實影像」或「描述真實」
德國, 人均GDP > $52000, 人類發展係數 0.942, 極高
https://dejure.org/gesetze/StGB/184b.html
◎僅限制不得為轉述真實事件
芬蘭, 人均GDP > $54000, 人類發展係數 0.940, 極高
https://www.finlex.fi/en/laki/kaannokset/1889/en18890039.pdf
◎Chapter 17, Section 18, The definitions of the terms
‘factual’ and ‘realistic’ shall apply correspondingly to
cases referred to in subsection 1, paragraphs 2 and 3.
瑞典, 人均GDP > $57000, 人類發展係數 0.937, 極高
https://www.thelocal.se/20120615/41460
===對於虛擬創作的管制,是對自由的迫害!!===
電視劇/電影/小說/遊戲中,殺人情節總是一再上演,案同樣標準,為何不去禁止殺人創
作!?
因為虛擬創作是人的權利,思想不構成犯罪!
即使散波這些創作,也不會造成鼓勵殺人!
===讓虛擬情色創作,成為真實兒童的防波堤===
正如前面所述,禁止虛擬兒色幫助不了真實兒童,
相反的,虛擬創作能夠成為真實兒童的防波堤,讓人對於真實兒童的情慾轉向虛擬世界。
能夠在虛擬的世界獲得滿足,可以避免人的衝動跨足犯罪。
===對於虛擬情色圖的管理,本人強烈的提出反對===
歡迎大家轉載,不只寄給立委,
還要寄給那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保護兒童團體,
有誰可以給我名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30.99.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791658.A.737.html
沒錯,但他們要用這個理由管制虛擬
這篇就是要說他們的論點是錯的
真實兒童沒有行為能力,才需要保護
按照這個標準不存在真正合法的寫真,頂多是監護人許可的
那麼禁止也有他的道理
※ 編輯: brightwish (103.130.99.242 臺灣), 02/01/2024 21:00:27
※ 編輯: brightwish (103.130.99.242 臺灣), 02/01/2024 21:27:03
沒錯,每個人做自己能做的,就只是這樣
※ 編輯: brightwish (103.130.99.242 臺灣), 02/01/2024 22:44:41
ref.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714542.A.96B.html
※ 引述《sininsin (kkk)》之銘言:
因為現在狀況大迴轉的緣故
本篇會把我身上的一千塊P幣發掉
就權當給NCC賠不是了。
來個每10推100p吧
(我平常都用手機發文,所以發文P幣幾乎都是+1。請見諒)
看完sininsin的反饋
若他轉述的當事人所言為真
那其實整件事會變得非常簡單
非常,非常地簡單。
既然其實整件事並不是NCC本意,
連IWIN也只是被傳統兒少兒福團體拱上第一線的
連番要求做出回應下的勉為其難,
那問題的本源就不是NCC,更不是IWIN
──而是這些兒少兒福團體。
這樣事情就變得非常容易處理了。
要麻煩群組長房子人代為傳一趟話,
近期找個時間,請NCC邀集這些兒少兒福團體出席
大家一齊再來「開個會」。
把憲法賦予人民的創作自由如此踐踏於地,
我如果沒有把他們辯到在地上滾,
我都覺得我不夠狠心。
絕對使盡我畢生所學那種。
甚至其實說不定還用不到我,
光能夠確定始作俑者這件事後,
隨便一個有念過些憲法,有點邏輯概念的大學生
都能直接把這些兒少兒福團體辯得滿地找牙。
就簡單問一句話。
請問憲11條保障人民言論講學著作出版自由,
現在是寫爽的就對了?
原來根本就不是IWIN要故意找碴
原來成立幾逾十年的IWIN,根本就是被推出來當執行人的衰鬼
原來NCC根本其實就沒那麼吃飽太閒
原來根本就是這些傳統兒少兒福團體在施壓衛福部保護司
逼著他們做出些什麼回應。
還想說為什麼突然吃飽太閒在找事做呢
原來根本就是被這些傳統團體逼上梁山啊。
別怕,NCC及IWIN。
現在我們知道問題根本不在你們身上了。
真的,這幾天找個時間點
再來開一次會吧。
這次請從板上找些人跟各位一齊過去。
兒少團體任意要求導致擴權是吧。
上次被洗的臉,
這次,我們幫你加倍洗回來。
: 我是幫一位因職務關係當天也有在現場開會的朋友代PO
: 「我當時也在場,但我不記得聽見NCC人員發表過這樣的言論:
: 「NCC:”不用吵這個,聽話辦事就對了”」
: 因此,我特地回去查看我的錄音檔案,確認裡面並無該段對話。
: 實際上,該名人員在活動中客套的向與會者表示感謝,並期望活
: 動能夠促進共識的形成,從而集結各方意見,有助於未來的發展。
: 在這邊只是想澄清這部分,不滿被管制的心情大家都一樣,但是
: 如果指控錯誤的內容對錯誤的對象,最後只會造成彼此不必要的
: 對立,而就算自己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也無助於改善今後網路平
: 台環境。
: 無論人們對iWin這個組織的看法如何,它仍然是一個中間組織的
: 角色,負責在嚴謹的標準下將檢舉內容傳遞給平台,並要求平台
: 進行自律行為,是一個你就算不喜歡,他們在廣義上也不是站在
: 對立面的組織。
: 可以看出,許多人擔心若什麼都不願放棄,最終可能什麼都會失
: 去。 所以大家要理解溝通的對象,跟溝通的手段。 許多婦幼團
: 體對衛福部施壓,希望強力管制,而要想辦法組織起來與其抗衡
: 就是今後這個族群需要面對的課題。」
: 框內是他給我的原文,就和文章裡說的一樣
: 他看到群組長發文後就覺得不太對
: 於是特地去重聽自己保留的錄音檔
: 群組長方便的話不知道能不能解釋一下
: NCC與會人員的發言內容是哪部份讓你覺得在講
: 「不用吵這個,聽話辦事就對了」
: 我和這位朋友私下也對這個話題討論很多
: 站上去開會回來的幾位管理層多多少少也有講到
: 真正的對手是衛福部保護司
: 以及站在他們背後施壓的傳統兒少、兒福團體
: 我只覺得這些保守派的”正道”人士非常團結
: 一起站出來要封殺這些”他們認為”有害下一代的產物
: 而且目標非常清楚明確,該怎麼連橫合縱都有規劃
: 那……我們呢?
: ※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不怕賠錢了廢)》之銘言:
: : 先聲明
: : 以下發言為本人基於主觀立場的個人發言
: : 開了什麼會嘛,簡單來說
: : 就是保守派團體圍毆網路服務提供者
: : 大概是這樣
: : 我人還在外面,就長話短說
: : 簡單說就是兒少法裡面有條禁止散佈以兒少為主題的猥褻圖像
: : 這條以往都只規範三次元的東西
: : 在去年一個函釋出來之後變成連二次元也管
: : 然後兒童的標準是看起來像兒童就要管
: : 怎樣算像由保守團體說了算
: : 順帶一提,保守團體認為iwin的標準太鬆
: : 很多iwin認為ok的標準他們說也應該被管制
: : 裸露度稍微提高一點或姿勢也會被說成
: : “引起特定人對蘿莉的性慾”然後要禁止
: : 然後小叮噹之類的作品他們認為沒問題
: : 嗯,標準大概長這樣
: : 我是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啦
: : 另外,如果散佈這些東西目前可能會被認定違反兒少性剝削
: : 現在的制度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 : iwin收到檢舉如果覺得有疑慮除了通報站方屏蔽以外
: : 同時會送檢警調查
: : 所以發表這些東西被送iwin不一定是文章被鎖而已
: : 有可能法院會找你的
: : 談完發布者說一下站方
: : 法律規定站方接到iwin通知之後
: : 站方必須立刻屏蔽相關文章
: : 不配合就說罰六萬,未改善連續處罰罰到改善為止
: : 就是這麼霸道,所以站方目前也只能配合
: : 所以目前是由排班制的板警局負責受理並鎖文
: : 板主小組長和群組長都不參與這些行為
: : 所以目前不會有被告的風險
: : 不過如果板主把鎖住的文章解鎖,但是最後那篇文章被判違法,可能會一起被一年以上
: 七年以下
: : 大概是這樣
: : 我出席這次的會議
: : 還是要感謝PTT法務顧問幫忙看這個案子
: : 並在法律專業上提供協助,盡力幫我們爭取言論自由的空間
: : 也感謝S板主站在使用者的立場參與會議並積極發言
: : 我就…很廢,對啊
: : 當然能講話還是儘量啦…畢竟人都來了
: : 講幾句廢話刷刷存在感
: : 大概是這樣
: : —
: : 最後就是在跟NCC官員吵判定原則時
: : NCC:”不用吵這個,聽話辦事就對了”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男孩回到了現在,
15年來,第一次成功地將自己對女孩的感情說了出口。
男孩的願望已經結束,原以為奇蹟之門再也不會向他打開,
但是──
那扇沉重的門扉,還是被女孩打開了。
究竟,幸福會不會降臨到這兩人的身上呢? 《求婚大作戰 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36.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714542.A.96B.html
ref.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841419.A.859.html
同意這點
其實整個問題癥結點就是條例修法
打擊面其實是全方面
iwin因為是協助網路兒少管制方面的機構
所以要他處理網路這塊,因為樂子人鬧的是網路
所以他去處理而已
真正的問題還是在法規上
法規不修的情況
我是認為只能要求衛福部開會
界定和謂客觀認定
現在的問題是是否會勾起性欲,是你衛服部主觀的認定
不合法規上客觀認定的條件
而根本解決當然是在修法上
※ 引述《wahaha99 (我討厭人類)》之銘言
: 很多人天真的以為, 我不是蘿莉控, 所以不干我的事;
: 直到發現說, 很多只是體型幼一點, 就被IWIN了,
: 才知道事情沒這麼簡單;
: 對, 我告訴你就真沒麼簡單。
: 除了圖片, 還有什麼會遭殃?
: 今天事情爆點是IWIN, 是網路相關沒錯,
: 但少防法38條, 可不是只管網路喔。
: 發現問題沒有?
: 台灣沒動畫產業, 這就算了。 剩下的,
: ◎ 同人社團一半死去
: 自身畫風不夠熟女, 死去
: 二創對象偏幼, 死去
: 更遑論畫幼本的, 徹底死去
: ◎ vtuber 會不會遭殃
: 你說, vtuber只要穿多一點應該沒事吧,
: 那, ASMR還能不能做? 既然能夠用看的決定是不是幼女,
: 那用聽的也可以吧? 38條可沒只有限制圖片喔。
: ◎ 誰還能當Coser
: 我也不確定, 到底是 Coser 要滿18歲, 還是Coser的體型要豐滿,
: 還是兩者要兼具, 才能Cos一些比較性感或清涼的角色。
: ◎ 輕小說還能寫色情嗎
: 以後如果輕小說會有一些色情橋段, 是不是登場人物都必須
: 強調是 160 CM以上, C罩杯以上, 才能避嫌?
: ◎ 周邊商品銷售商呢
: 地下街 三創樓上
: 有多少商品要收起來
: ◎ 最後出版社、遊戲、動畫代理業者還能不能活
: 你說台灣的創作, 走正統出版路線的本來就少如麟角,
: 被打壓到全滅就全滅了,
: 問題是今天不是只有台灣人的創作會被封殺,
: 代理的日系作品也不再能出現幼女風格, 甚至JK都會有疑慮。
: ***
: 那也不要多, 以上領域死掉一半就好,
: 台灣整個動漫相關文創產業直接縮水一半, 會怎樣?
: 當然, 今天爆掉的是PTT 、巴哈等網路論壇,
: 上面的東西是輪到幾年後, 還不好說,
: 但未來就是任人魚肉了。
: 我覺得不用講太多,
: 聽到這邊還在 “你們蘿莉控” 的就算了,
: 只是說西洽好歹四五千人在板,
: 怎麼整個業界都沒有一點風聲跟動靜的感覺。
: 這次是台灣二次元領域的生存之戰,
: 輸了不會馬上死, 但絕對是往下坡的路去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38.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841419.A.859.html
對,但是那個是可以挑戰的,你看到小孩子穿泳裝是覺得可愛還是想幹他?
大部分人認為可愛的話那就是客觀認定可愛而不是會勾起性欲,衛福部解釋是肯定過度解釋
: 上面的東西是輪到幾年後, 還不好說,
: 但未來就是任人魚肉了。
: 我覺得不用講太多,
: 聽到這邊還在 “你們蘿莉控” 的就算了,
: 只是說西洽好歹四五千人在板,
: 怎麼整個業界都沒有一點風聲跟動靜的感覺。
: 這次是台灣二次元領域的生存之戰,
: 輸了不會馬上死, 但絕對是往下坡的路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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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38.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841419.A.859.html
對,但是那個是可以挑戰的,你看到小孩子穿泳裝是覺得可愛還是想幹他?
大部分人認為可愛的話那就是客觀認定可愛而不是會勾起性欲,衛福部解釋是肯定過度解釋
: 上面的東西是輪到幾年後, 還不好說,
: 但未來就是任人魚肉了。
: 我覺得不用講太多,
: 聽到這邊還在 “你們蘿莉控” 的就算了,
: 只是說西洽好歹四五千人在板,
: 怎麼整個業界都沒有一點風聲跟動靜的感覺。
: 這次是台灣二次元領域的生存之戰,
: 輸了不會馬上死, 但絕對是往下坡的路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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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38.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841419.A.859.html
對,但是那個是可以挑戰的,你看到小孩子穿泳裝是覺得可愛還是想幹他?
大部分人認為可愛的話那就是客觀認定可愛而不是會勾起性欲,衛福部解釋是肯定過度解釋
不一定啦,真正在召開公聽會之類的,除了想搞的團體跟利益集團一般人是不會參加的,所
有真的開的話就是兒少團體VSACG愛好團體,努力一點是可以壓過去的…沒有一般人參加也
比較好,因為你問會不會引起你的性欲,肯定跟你答不會,但是問你是不是會引起其他人性
欲,那答案肯定是會的,因為人就愛推斷別人都動機不良
※ 編輯: patiger (42.77.38.235 臺灣), 02/02/2024 11:33:41
這是法條不是行政命令
※ 編輯: patiger (42.77.38.235 臺灣), 02/02/2024 14:00:20



